财务处是学校财务管理职能部门,在校长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,代表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学校的财务工作。实行“统一领导、集中管理”的财务管理体制。
财务处职责:
一、负责学校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和组织实施。
二、统筹学校内部控制工作。
三、负责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,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。
四、负责学校会计核算业务和分析工作,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。
五、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编制的财务政策指导和上报审批,参与项目的论证和调整,负责绩效评价结果的上报。
六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经济项目的论证工作。
七、负责学校资金筹措和管理工作。
八、负责学费和其他费用(不包括代管项目)的收缴和结算工作。
九、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、归档和查阅等档案管理工作。
十、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入库、调配、转让、报损、报废等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形成的资料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工作。
十二、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。
十三、完成上级部门、学校和其他工作统筹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